我們開始看房子大概是去年的事情,教授大人終於決定向其中一位屋主出價offer(突然想起來,法律術語叫做"邀約"),二十四小時後,我們收到對方同意的回覆(acceptance 這應該是 "承諾"吧......?)我們有10天的時間準備賃款申請書,做房屋檢查,想想這還真是漫長的過程,我雖然有一肚子咕咕嚕嚕,可是礙於還沒交屋不能貼 “別人家屋子” 的照片,所以把這篇一直擱著,這週二(6/1)我們終於順利交屋了。
自從入春以來,我們開始很認真的每週去看房子。我和教授大人每次看 House Hunters 時,都會對那種訂婚不久就買房子的未婚夫妻很佩服,光是辦婚禮就夠頭大了,如果再加上買房子,我們可能會爆炸吧。以看房子來說,我和教授大人屬於完全不同的兩種人,同樣一間房子,我看了一下覺得格局不合或是不中意,就不太注意其它的地方,而教授大人則相反,不管格局如何,他先畫平面圖、記下規格再說,至於中不中意,回家看平面圖再研究,是說 House Hunters 怎麼都不請一位像教授大人的買方上節目?我也很想知道其它的太太們的反應啊。於是我們每間房子至少要看個一小時以上,害我每次都在包包裡帶糖果餅干,因為看到後來一定會肚子餓。
以數量算起來,我們至少看了三十至四十間房子,據說一般平均是15間左右就會做決定,我們的數字遠超過這個範圍,教授大人終於下定決心,和美國政府的省稅政策多多少少有關係,但是最重要的因素,還是賣方在十天內連降了兩次的價格,每次降幅超過10%,於是從來受不了折價券誘惑的教授大人終於打電話給經紀人說,他要出價了!當然這世界上受不了折價券誘惑的人不止教授大人一個,於是明明是不景氣的房屋市場,我們居然遇到兩位競爭者,幸好最後沒有上演HGTV 裡的價格拉据戰,不然我一定會炸掉。
我們在出價後的隔週約了專業的房屋檢查公司來做檢查,我記得我以前大概都只花兩、三小時,這次加上好學的教授大人,總共花了四個半小時,他一路拿著筆記本跟在檢查員的後面做記錄,我看大概沒有哪個開關他不知道功用的了。然後就如一般的情況,我們收到一份檢查報告,教授大人很用功的研究了每一段的細節,就算上面寫著 “xxx is in good condition” 他還是要研究那個 xxx 是什麼東西、還有沒有更好的替代品,最後,我們只請賣方幫我們修了一扇沒裝好的窗戶、洗碗機,噴藥內外除蟲而已。
至於交屋日,其實於本是預計月底,只是那天剛好是國定假日,銀行和律師都不上班,於是我們只好移到下月初日,貸款銀行的辦事員其實非常不樂意希望我們提早交屋,還弄出了個似是而非的利息費用來嚇人,最好我們是會這樣被嚇到啦!最後,她才訕訕的表示,如賣方同意我們才可以延到期,賣方當然沒意見,所以最後我們還是在月初交屋了。
至於交屋的手續,這還真是我第一次看到這麼大陣仗的交屋,不管在加州還是馬州,我總有一個印象是經紀人和律師似乎都竭力避免買賣雙方當事人碰面,通常都是賣方先簽字,買方再簽,買方和賣方簽字時律師都會與當事人解釋每份文件細節,無論是買方賣方付的錢或信用都進入過戶律師的代管戶頭(escrow account),在所有手績都完成後,由律師開出支票完成付款。這次,不但買方賣方都有過戶律師到場,銀行和經紀人也都坐在旁邊,銀行的辦事員隨時都得準備解釋與銀行相關的費用,所以她也抱了一大堆文件,但是,我覺得人實在太多了,最後我們回到家才發現有一份最重要的文件居然沒拿到,我們只好再打電話給律師要那份文件,當然,全美國的律師都一樣可惡,居然敷衍我們說,文件已經送到銀行那邊了,她只能給我們簽字前的空白版什麼圈圈叉叉的。開玩笑!再怎麼沒有常識也知道簽完要送達,才完成契約的手續,於是我們馬上寫了一封信去罵人,銀行才乖乖的將簽字版印了一份寄回來。教授大人說,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美國是資本主義社會,我們是小魚一不小心就會被大魚欺負,人生果然是黑暗的(陰暗個性發作)。我倒是覺得發生事情據理以爭就好了,我們對大魚是笨蛋梗梗於懷又不會過得比較快樂。
現在,有很多朋友都說可以來幫忙搬家,我還莫明奇妙覺得太快了吧,原來是因為這裡畢竟是個小地方,好的裝潢工人不多,要等完工再搬還得要好幾個月,我們透過教會的朋友找到油漆工人能夠儘快幫忙油漆讓我們能提早搬進去,教授大人為他的書房選了淺藍色,想想我們婚禮的色系他花了兩個月挑選,這次還真是大大有進步啊。
那個....我也很喜歡看HGTV.....
ReplyDelete恭喜你們買房子啦~~~~~ 看起來相當的讚啊!!!